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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县食安委办公室:
近期,我国部分地区有婴幼儿因食用受污染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出现泌尿系统结石病例。四川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婴幼儿奶粉安全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内部明电(部委号卫发明电〔2008〕113号)精神,印发了《关于加强婴幼儿奶粉安全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川食安委办〔2008〕13号文)。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婴幼儿奶粉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现就开展婴幼儿奶粉专项检查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食安委办公室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立即行动起来,开展婴幼儿奶粉安全专项检查。
二、由市工商局、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市售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专项检查,一旦发现2008年8月6日前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立即登记封存,停止销售、追查其来源和去向,并监督企业尽快召回全部污染奶粉。
三、由自贡质监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特别要对加工原料和成品进行三聚氰胺污染物专项检测。
四、由市农业局、市畜牧局负责,加强全市原料乳生产和售奶站的监督管理,强化监督力量和监控手段,确保奶源质量,严厉打击原料乳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五、由市卫生局负责,加强对托幼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诊断和治疗因食用受污染婴幼儿配方奶粉患病的婴幼儿,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六、市级各监管部门、各区县食安委办公室要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每天下午3:00以前向我办报送《自贡市婴幼儿奶粉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处置并迅速上报。
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2409002(值班电话)
2409020(传真)
联系人:陈宇君13990042189 汪红13990026181
附件:自贡市婴幼儿奶粉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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